(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今年4月18日,欧洲议会投票通过了碳边境调节机制法案(CBAM)。据了解,CBAM以减少全球碳排放、避免碳泄漏问题并提高欧盟本土产业的竞争力为主要实施目的。如何看待CBAM?中国又该如何发展碳市场以实现双碳目标?
7月8日,在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举办的《经济管理学刊》首届经管学术论坛暨新刊发布会上,中国金融学会秘书长、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所长、《金融研究》主编周诚君就上述问题分享了观点。
周诚君分析称,CBAM的核心逻辑认为,碳排放较高但所受监管水平较低的外国产品进入欧盟市场,对碳排放较低的欧洲本土产品形成了不公平竞争,因此要以碳市场差价作为税基,对这些外国产品征收额外的碳关税。
中国碳市场与欧洲碳市场的差价有多大呢?周诚君表示,中国的碳价格约为50-60元人民币/吨,而欧洲碳市场去年平均的碳价格约为70-80欧元/吨,俄乌冲突导致能源紧张时曾一度突破100欧元/吨。
“如果欧洲对来自中国的相关产品以这个价格差异来征税,可能会对中国的相关领域产业和企业形成非常大的冲击。”周诚君表示,在当前全球化面临严峻挑战的背景下实施碳边境调节税,实际上是设立了新的关税壁垒,这对于全球化而言无异于是雪上加霜的冲击。
与此同时,周诚君也指出CBAM的做法违反经济学基本原理:“国际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跨国贸易以及跨境征税基本前提是产品和服务可贸易,对于不可贸易品,既无法进行跨境交易,也不存在所谓的税收问题。”
他举例解释道,在法国巴黎,一位男性理发的平均价格约为50欧元,而在北京则约为50元人民币。欧洲不能因为这种价格差异对北京和巴黎的同类产品价格差异进行征税,因为理发服务是不可贸易品,无法直接跨境交易,更不能按照其价差进行征税。
当前,欧盟已经通过了CBAM,这就要求中国的碳市场在价格决定机制、价格发现功能、均衡价格形成等方面能与欧盟碳市场接轨。对此,周诚君表示,碳市场怎么运行、价格如何形成,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碳配额的总量、跨期分配及其结构,以及碳配额的发放机制。
周诚君指出,30·60双碳目标决定了碳排放的总量、每年进行管理约束的跨期分配结构,以及最终实现碳中和的具体路径,这也决定了碳市场的容量,最后将决定碳市场的均衡价格。
周诚君还提出了一些仍需讨论的问题:在明确碳排放额度总量的情况下如何设计配额发放机制?需要按照什么样的原则和机制来设计碳市场运行?如何促进市场的均衡定价、形成良好的价格发现机制?碳排放额度作为交易工具,其财产权利的法律特征如何?产品的会计计量、财务处理以及相应的管理指标设计怎么开展?如何相应地建立一整套适应性的监管框架?
周诚君指出,这一系列相关的基础设施和基础制度安排问题,仍然需要开展系统、严谨和务实的研究并拿出切实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