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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详解

来源:找法网    编审:    发布时间:2023-07-07 07:34:57

一、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详解

医疗事故鉴定所需材料如下:


(相关资料图)

1.患者身份证;

2.患方陈述;

3.代理人委托书;

4.门诊病历、住院病历复印件、其他医院就诊治疗检查等病历原件。

二、医疗事故的诉讼时效还是多久

医疗事故的有效时间一般是三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期限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是什么

1.司法机关、仲裁机构或当事人委托鉴定机构;

2.司法鉴定机构受理;

3.初次鉴定;

4.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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